关于建立中俄国际摩托车联盟的备忘录
2024年3月22日,圣彼得堡
1. 备忘录的主题
1.1. 中国摩托车手,由《万里骑士俱乐部》创始人、主席于子竖为代表,和俄罗斯摩托车手,由俄罗斯摩托车《探险》俱乐部副主席尤利。费奥克蒂斯托夫为代表,为了加强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友谊、和平与合作,同意建立中俄国际摩托车联盟(以下摩托车联盟)。
1.2.组织的名称
俄文名称:Российско-Китайский международный Мотосоюз
中文名称:中俄国际摩托车联盟
英文名称:Russia-China International Alliance
1.3. 摩托车联盟活动的主要目的是组织和实施互利的联合倡议,旨在加强俄罗斯和中国在摩托车界的联系,以及发展和支持摩托车联盟成员国的旅游、文化、体育活动和大事件产业。
1.4. 摩托车联盟参与者的联合活动包括以下领域:
-协助组织摩托车集会,旅游和商务旅行、会议和其他文化和体育赛事;
-组织商业活动
-资讯合作
2. 一般条款
2.1摩托车联盟是一个由个人、法律实体、商业和公共组织组成的自愿协会,其基础是发展和促进国际合作和摩托车界的共同利益。
2.2. 摩托车联盟是在没有形成法律实体的情况下创建的,并有可能随后转变为法律实体。
2.3. 根据其章程,本备忘录,以及个别参与者之间、或由参与实施在本备忘录产生的联合活动框架内开展的项目、计划和活动的个别参与者和第三方缔结的其他协议,摩托车联盟的参与者行事。
2.4. 本备忘录没有对参与者施加任何财产和财务义务,也没有对他们进行法定活动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建立任何限制。
2.5摩托车联盟的正式工作语言是英文、俄文和中文。
3. 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
3.1参加者对摩托车联盟活动的结果不负法律、经济或其他责任
3.2摩托车联盟不对参与者的义务负责
3.3参加者有权:
-选举及当选为摩托车联盟的管理机构
-可查阅摩托车联盟的资料及文件
-参加摩托车联盟所有的组织活动
–与摩托车联盟的其他参与者在双边或多边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和组织摩托车联盟的计划和项目
3.4参加者有义务:
-为摩托车联盟活动的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对机密信息进行保密
-通知与会者与摩托车联盟工作有关的信息和材料,这些信息和材料对摩托车联盟的工作至关重要。
4. 资金来源
4.1. 摩托车联盟活动的资金来源是:
4.1.1. 参与者自有资金和吸引的资金;
4.1.2. 政府计划及拨款
5. 管理办法
5.1. 摩托车联盟的管理由俄方和中方和董事会组成。 每个部分由董事会主席、主席、两名代表和执行秘书组成。摩托车联盟负责人无偿履行职责。
5.2. 参与者的决议规定摩托车联盟的活动,并由双方主席签署。
5.3. 随着摩托车联盟参与者人数的增加,可能会形成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的设立程序和规章由参与者(亲自、缺席或在线)投票决定,并以简单的多数通过。
规范摩托车联盟活动的法规和法律文件由摩托车联盟的管理层根据需要制定和通过。
6. 会员资格和退出程序
6.1.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商业或公共组织都可以通过摩托车联盟成员大会的决定成为摩托车联盟的成员。摩托车联盟欢迎其他国家摩托车团体的参与。接受以自由的形式加入摩托车联盟的意愿申请。
6.2代表第三国的摩托车团体应通过签署本协议或其附件加入国际摩托车联盟。
6.3. 在通知的基础上,通过向摩托车联盟的管理层发送相应的申请来退出摩托车联盟。
7. 重组及清算
摩托车联盟在成立法律实体后和/或根据大会的决定进行清算。
8. 备忘录的期限
本备忘录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根据本备忘录规定的程序作出清算摩托车联盟的决定为止。
9. 最后条款
9.1本备忘录可经双方同意,通过签署附加协议的方式进行修改和补充,这些附加协议是本备忘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 争议通过双方之间的讨论、并且在管理委员会会议或全体大会上解决。
该备忘录以俄文和中文一式两份,两份文本同样有效。